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预科生参照本科生标准确定贷款额度);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各年级收取学生以下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整理装订,每名学生一式两份):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申请其贷款的书面声明。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可复印一份)。
各年级审核后,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1月21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院C203,同时发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
(四)面签合同
学校于11月 24 日上午 9:30 在北校区西农文化盒子(东区超市二楼)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请各年级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
二、续贷申请
各年级通知往年已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 2),于 11 月 24日 15:00—17:00 前往北校区西农文化盒子(东区超市二楼),按需签订借款借据, 续贷 2022—2023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年级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关注贷款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动态,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附件: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2.往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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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